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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清账公司讲解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21-11-15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69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南京清账公司讲解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怎么办?


南京要债公司搜集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怎么办相关法律依据:


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: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

   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,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

    这种民事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济交往活动,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,因而具有违法性,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这种民事行为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

    债权人怎样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呢?



    首先,债务人到期没有还债的,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;无偿转让财产给自己的家属或者朋友。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或者购买财产的,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。



    行使了撤销权,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,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就会被判无效。



    受让人应当将获得的财产返还给债务人,而不是返还给债权人。



    返还给债权人之后,债务人是有钱能履行还债的义务,你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还债了。



    此外,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



   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



    另外,该规定的五年期限为除斥期间,不因任何事由引起中断,债权人对此应高度注意。